2026.08.13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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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上半年,根据欧盟(EU)2024/2564号法规,一系列严格的致癌、致突变、生殖毒性物质(简称CMR物质)重新分类已正式生效。该法规是对欧盟CLP法规(物质的分类、标签和包装)的第22次适应技术与科学进步(ATP)的修订。在接下来的数月至数年,欧盟市场诸多对化妆品产品会产生影响的重大法规变更将相继生效,具体从成分禁令、香精过敏原标签等不一而足。对于任何将化妆品投放欧盟市场的企业来说,紧跟合规义务的节奏是一个重要事宜,从而更好的应对和解决化妆品行业在欧盟市场要面对的挑战
本系列文章将分上下两篇,系统梳理2026年至2028年间欧盟化妆品行业面临的关键法规截止日期与合规要点。本篇为下篇,本系列的下篇则为企业提供可落地的应对策略与常见问题解答。系列文章的上篇聚焦各项法规变更的具体内容、生效时间及受影响成分,更多详情欢迎访问:欧盟合规指南:2026-2028化妆品新合规要求梳理(上)
常见问题解答
◈ Q1. 甲醛释放物要求的消费者警告新阈值是多少?何时生效?
触发强制性“释放甲醛”消费者警告的阈值降至0.001%(10 ppm)。过渡性“销售过渡期”于2026年7月15日结束,届时不合规产品必须完全下架。
◈ Q2. 2026年7月31日后,需要逐一披露的香精过敏原有多少种?
强制性香精过敏原清单从26种扩展至81种。品牌必须在标签上逐一披露,尤其是驻留类产品中浓度超过0.001%、淋洗类产品中浓度超过0.01%时均需标注。
◈ Q3. 维生素A(视黄醇,英文Retinol)的限制和截止日期是什么?
自2027年5月1日起,含有视黄醇(Retinol)、视黄醇乙酸酯(Retinyl Acetate)或视黄醇棕榈酸酯(Retinyl Palmitate)的化妆品,若不符合新规定的最大浓度限值(如驻留类面部产品不得超过0.3%),不得再投放欧盟市场。
◈ Q4. 根据欧盟法规(EU) 2026/909,哪些成分自2027年1月1日起面临严格浓度限值或彻底禁令?
磷酸三苯酯(Triphenyl Phosphate)将被全面禁用。此外,铝及含铝成分(Aluminium & Aluminium-containing ingredients)、水溶性锌盐(Water-soluble zinc salts)、柠檬醛(Citral)、香叶醛(Geranial)、橙花醛(Neral)、水杨酸苄酯(Benzyl Salicylate)及乙酰化岩兰油(Acetylated Vetiver Oil)均面临严格的新浓度限值、品类限值或修订后的限制要求。
◈ Q5. 含有(EU) 2026/909号法规限制物质的现有库存必须在何时售完或下架?
2027年1月前,已投放市场且含有这些限制物质的产品,必须在2028年7月1日前完全售卖完毕,到该规定日期未售完的需要立即下架。
重点关注建议
为有效应对上述即将到来的法规截止日期,建议相关方,比如化妆品品牌方、制造商及责任人(Responsible Person)等,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:
审核产品配方:将原料与扩增后的香精过敏原清单、即将生效的硅氧烷禁令,以及铝、锌、维生素A的新浓度限值进行逐一交叉比对。
重新配方并准备替代:立即启动对禁用物质的原料替代工作,尤其是磷酸三苯酯(Triphenyl Phosphate)以及淋洗类产品中有意添加的微塑料。
更新产品标签:在2026年7月的香精过敏原和甲醛释放物标签截止日期之前,尽早完成过敏原核查及成分清单(INCI)的全面更新。
修订安全文件:确保由安全评估师更新您的化妆品安全报告(CPSR,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),以反映新的法规限值。
管理和处理库存淘汰:对供应链时间线进行战略规划,确保不合规库存在各“可供货”截止日期前售罄,避免会增加成本的产品召回。
结语
欧盟化妆品行业管理的法规环境要求相关企业保持持续警觉。通过提前梳理关键截止日期,化妆品品牌能够更好地完成产品过渡、降低潜在整改成本、保障供应链安全,才能更好的在这一全球最大的美容市场之一中保证合规。相关方的合规部门和团队,可以参考相应法规的时间线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,并密切跟踪欧盟官方公报的最新动态。